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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五一”放假的通知
来源:院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6-04-18 18:20 点击量: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6年“五一”放假的通知,现将我院今年“五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4月29日(星期六)、4月30日(星期天)正常上班(课):4月29日(星期六)与5月4日(星期四)对调,4月30日(星期日)与5月5日(星期五)对调,7日晚上自修。请各系(院)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随意调课、停课。
    二、 各单位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各单位要教育师生员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节日期间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杜绝突发事件的发生。“五一”期间一般不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如需组织,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且必须有预防和处置紧急情况的预案。
    四、加强值班工作。党委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实行轮流值班,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安排。各单位党政领导在假期期间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请各单位将“五一”值班安排表,于4月28日前分别报院长办公室和保卫处。
    五、师生员工在假日期间要自觉遵纪守法,过一个健康、文明、祥和、愉快的节日。

院长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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