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博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学生思政网管理规定
(党委宣传部2007年5月20日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米博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网站的管理、使用、维护,保证网络和网站的安全运行,规范网络管理人员的行为,促进网站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米博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网站业务管理机构为学院党委宣传部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网站坚持学生参与、学生管理、学生使用的原则,业务上接受学院党委宣传部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学院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网站招聘足够的学生工作人员队伍,利用课余时间管理网站,并支付必要的经费。
第三条学院党委宣传部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配备专门的责任人对学生网站管理队伍进行业务指导和网络安全监督,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负责对本网站及其网管维护人员进行管理,做好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第二章 网站内容管理
第四条 学生思政网为非赢利性网站,其内容主要用于发布校园新闻、工作信息、师生作品、学生活动等各方面的教育信息,是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工作的重要阵地之一。
网站管理工作人员应根据需要及时更新网站内容,保证网站及时、快捷地反映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动态、学院重要工作和重要信息。
第五条 网站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始终监控网站的安全运转,发现网站内容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党委宣传部有关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指示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第六条 学生思政网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发现有害信息应当及时向学院党委宣传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不得使其扩散。
第七条 网站内容不得含有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和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三章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第八条网站管理工作人员负责采写和编辑的信息内容(含所有页面及其超链接)必须由学院党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审查后方可上传至服务器,重大新闻和重大事件必须由党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报请学院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发布。
第九条网站管理工作人员对提供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按照本规定进行初步审核和编辑,报学院党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审查后方可上传至服务器,重大新闻和重大事件必须由党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报请学院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发布。
第十条建立信息发布日志,网站管理工作人员负责记录每次信息发布时间,做好发布信息审批表及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 网站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网络管理制度。
第四章 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网站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下列安全保护职责:
(一)负责本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二)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三)负责对本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
(四)发现有有害信息时,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党委宣传部报告;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有害信息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
第十三条网络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十四条 网站管理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取消网站管理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在学院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