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志军:中国法律的起源
来源:政法学院
作者:邹增华
发布时间:2018-10-31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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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晚,博雅大讲坛总第三百一十讲之《中国法律的起源》于我校东区教师教育能力发展中心四楼青年教师论坛开讲。
本次讲座由政法学院副教授侯志军担任主讲人,我校2017级部分学生到场聆听此次讲座。
讲座上,侯志军从“华夏部落联盟:国家雏形”、“部落联盟首领的部落管理机构及任务”、“尧舜禹活动的陶寺文化期间部落联盟机构已初步具备国家机器的性质”、“从部落联盟规范到国家法律”、“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等五方面展开阐述。侯志军以四大文明古国的例子为契机切入讲座的主题,表明中华文明基于特定的自然、历史、文化条件,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法律制度体系。他从三大部落的形成、扩张、征战、联盟的演变中指出,由于战争和组织生产的需要产生了部落管理机构,为行政组织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同时,他指出舜的下属皋陶提出的“刑期于无形”、“罪疑惟轻,功疑惟重”等刑法原则,这些刑法原则对今天仍有很大的借鉴作用。最后,侯志军希望学生们可以通过更多的书籍资料去了解这一方面的知识,更好地了解中国法律的起源。
此次讲座,有利于参会人员进一步了解我国法律的起源、原因、特点,增强民族自豪感与法律意识。(摄影/罗邦兴)